1920年的媽閣政府船塢辦公樓,為一座鮮黃色的古典建築,今天依然保留在媽閣上街上。 (圖片來源:《澳門政府船塢:造船和修船一百年》) |
(承上文)
即使港口管理委員會對政府船塢待悲觀態度,但船塢分別在1918和1919年為港務局建造第二批船隻,兩艘船隻都是供水駁船,以用作運送灣仔的淡水往澳門。此外,政府船塢在1920年更以1,800元生產十二個斗車和價值為2,629元的錨船(屬港務局)。同年,政府船塢終於得到擴建,以8,528元興建木工車間和廠長辦公樓,它正是今天在媽閣上街所見的古典建築。
辦公室為兩層建築樓,內有木工車間、劃線室(用作繪畫船隻實際線條長度的地方)、食堂、醫務室和一個倉庫。雖然辦公樓已荒廢,但粉白的線條配合鮮黃的外牆,使建築物依然散發華貴而樸實的氣質。辦公樓的右側建有一道迴廊,但現在已經被拆掉。除了加建辦公樓,政府船塢在此後一年(1921年)更加建造價為9,850元的新工棚,用來存放物資和作為鍋爐車間,並花費3,800元用來鑄造和鑄鐵用的新工棚,這些建築物依然保留在船塢內。在1920年代,政府船塢的人員編制包括廠長、帳目負責人、秘書、考勤員、倉庫保管員、船廠總務長、鐵工、車工、司爐工、鐵匠和木工,約有180人。
現在的媽閣船塢辦公樓,建築早已被荒廢。建築物內曾設有木工車間、劃線室、食堂、醫務室和倉庫。 |
1922年,總督施利華(Correia da Silva)在政府船塢擴建後,認為它有能力進行各種船舶和港口工程的機械修理,下令船塢廠長由船舶機械工程師擔任,而船塢繼續附屬於海外省海事署。此外,只要船塢具有資料和能力維修船隻,港口工程部門也應只向船塢求助。就這樣,當時已經是船舶機械工程師的初代廠長,洛佩斯少校再次擔任政府船塢廠長,不過政府船塢的情況還是未見起色。雖然總督下令港口工程部門的船舶維修由政府船塢負責,但參與工程的荷蘭港務工程公司(Netherlands Harbor Works)要求維修工作由他們負責,因為多數船隻都是他們所有,而且政府船塢的價格太高。
事實上,政府船塢修理費用比私人工廠的價格還要高,除了港務局之外其他部門的船隻也不太願意在船塢修理,港口工程更設有自己的專門工廠,而費用過高的原因主要是賬目混亂所致。然而,政府還是不願放棄政府船塢,因為船塢能為船隻提供緊急修理服務,特別是「五.二九」事件後,澳門正處於動盪之用。因此,船塢私有化計劃能未在1923年實行,但政府認為媽閣船塢應遷到沙梨頭發展。
幾年後,拉科達提出的斜體船塢建議終於出台。1927年,海事署派遣造船工程師兼土木工程師瓦倫特上尉(João Caetano Gomes
Valente de Almeida)接替洛佩斯出任船塢廠長,為媽閣政府船塢建造斜體船塢,以減省前往香港修船的巨大開支和提升澳門船隻的質量。這無疑是十分大膽的決定,因為造價非常龐大,而且工程具有一定難度,斜體船塢的建造將會是政府船塢的一大挑戰。(續下文)
資料來源:
- 施華(1996年)。《澳門政府船塢:造船和修船一百年》。澳門:澳門海事博物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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