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0年代的福隆新街(圖片來源:Macau Antigo) (承上文) 1924 年,西班牙著名作家伊巴涅斯( Vicente Blasco Ibáñez )在遊記中提及福隆新街:福隆新街狹窄的房屋內,前廳聚集了很多人,情景非常熱鬧;從木梯到達上層時,有很多富家子弟坐在椅子上。妓女的身材苗條纖細,但頭顱較大和鼻子扁平,皮膚像黃蠟一樣(典型西方人對東方女性的描述)。男方向妓女調情,而她們則一邊 吸煙,一邊緩慢地回答…… 娼妓業一向被人視為不正當的行業,認為既出賣身體,又有辱人格,但娼妓的原意是陪伴和娛樂顧客,而沒有指明是與性有關。妓女都是「賣藝不賣身」的藝妓,她們會以熟練的手藝彈奏洋琴和琵琶,也會自彈自唱來娛尋芳客。未成年的藝妓被稱為「琵琶仔」,而成年後的則被稱為「歌姬」。藝妓雖然出身貧苦家庭,但都會先接受過嚴格的培訓才會服務顧客,教養愈高的藝妓愈為高級,最高級的娼妓卻是「老鴇」。她們都是退休的妓女,自立妓院並成為老闆娘。 年輕的藝妓在演奏洋琴 (圖片來源:若瑟.利維士.嘉德禮,《永不回來的風景:澳門昔日生活照片》) 藝妓都會站在大門和窗台前招引客人,而有名的藝妓則會留在房間內等待客人光顧,老鴇則會平靜地抽著大煙交談。雖然老鴇是一院之首,但她們不可強迫妓女會客,一旦出現這種情況,妓女可以告發老鴇。澳葡政府容許娼妓活動,但娼妓始終對社會有害,為此政府對妓院有多項規章嚴格控制行業的發展和經營。 為了能享受獨奏,闊少豪紳要花上多少時間和心思,獻上多少纏頭,挑逗多少回,才可博得她的歡心。紅顏動心,顧客方可獨享美人的奏樂,甚至有資格滅燭留髠。話雖說是嫖娼,但雙方重視的是「情」而非「性」,是精神上的娛樂和喜悅。顧客得到對方的歡心非一朝一夕之事,要講求氣氛和情趣,所以這種「尋歡」方式早己消聲匿跡。 福隆新街的藝妓在彈奏洋琴和琵琶 (圖片來源:若瑟.利維士.嘉德禮,《永不回來的風景:澳門昔日生活照片》) 昔日福隆新街區內,以福隆新街、福榮里和福隆新巷(又稱宜安街)最為有名,所以「花園三街」集當時最高級的妓院。達官貴人、富紳巨賈和名門子弟,皆來這裡消遣尋芳;也有遊客來澳登岸後會光顧福隆新街以解離鄉之愁。至於福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