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世紀時的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,從交易所中人流可以看到當時的熱鬧情況。 |
(承上文)
如果葡萄牙與西班牙是靠拼搏精神而稱霸,那荷蘭則因自由貿易主義而成為新一代霸主。最古老的股票市場交易所,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(Amsterdam Stock Exchange)、最早的跨國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,荷蘭東印度公司(Dutch East India Company),都可見到荷蘭在生意上的精明頭腦,以及對貿易的重視。貨如輪轉的貿易,使荷蘭有「海上馬車夫」之稱號。
16世紀末期的荷蘭遠航船隊 |
在16世紀末,荷蘭人在亞洲出現,對當時葡萄牙與西班牙感到極大的威脅。里斯本當局馬上要求果阿總督加強所有堡壘及據點的軍事防禦,一旦發現他國船隻便立即阻止,並對所有殖民地的一舉一動要一清二楚。話雖如此,在遼闊但無組織性的領土中攔截荷蘭船隻,簡直是大海撈針。荷蘭人神出鬼沒地在殖民地出現、貿易,甚至爆發衝突,不僅加深了葡萄牙的擔憂,更影響他們的航線和殖民地,其中以印度尼西亞群島(Indonesia)的衝突最為頻繁。
印度尼西亞,與印度、中國和日本,同為葡萄牙極為重要的貿易點,以盛產香料而聞名,其中摩鹿加群島(Maluku Islands,又稱香料群島)最為重要。荷蘭人在摩鹿加群島與當地人貿易,無疑對葡萄牙是極為糟糕的壞消息。除此之外,東南亞一帶居民都是信奉穆斯林,葡萄牙人對這群眼中的「異教徒」的所作所為,早已令他們忍無可忍。荷蘭人看中這點,利用它與當地人結盟,並把這些葡萄牙殖民者驅逐。
1635年的東南亞地圖,由威廉.布勞(Willem Blaeu)繪製。(圖片來源:《文化雜誌》第75期,2010) |
當然,作為另一個最重要港口的澳門也很難獨善其身。這處葡萄牙人花了近50年時間、金錢以及血汗,從中國租回來的土地,是對中國和日本貿易壟斷的基地。荷蘭人同樣明白中國和日本能帶來的財富,所以也希望中國政府能租用另一片土地作貿易。在1601年,雅克布.范.內克(Jacob Van Neck)率領他的荷蘭船隊來到中國尋找貿易的機會,可惜未能成功,之後在中國漁船的指導下來到澳門水域。純粹是為尋求商機而來的荷蘭人,派出兩艘小船在毫無防備下的情況下先後登上澳門。
對於突如其來的船隻,葡萄牙人大為緊張,於是他們馬上俘獲船上的水手。由於中國官員要求葡萄牙交出水手,為防止荷蘭人有任何與中國人對話的機會,決定先斬後奏,絞死共17名水手,只留下4名俘虜,包括名為馬蒂納斯.阿皮尤斯(Martinus Apius)的人。事件足以反映葡萄牙人對荷蘭人的恐懼和仇視,因為一旦外交成功,他們將受到前所未有的阻礙了。一年後,可憐的阿皮尤斯百回到荷蘭後把慘案告諸天下,葡荷兩國之間的衝突升級至白熱化,雙方敵視態度已到了公開的層面。次年,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,這標示著葡荷戰爭(Dutch-Portuguese War)正式開始。一般人更視1601年的事件為荷蘭對澳門的首次入侵,雖然只是一次悲劇而已……
對於突如其來的船隻,葡萄牙人大為緊張,於是他們馬上俘獲船上的水手。由於中國官員要求葡萄牙交出水手,為防止荷蘭人有任何與中國人對話的機會,決定先斬後奏,絞死共17名水手,只留下4名俘虜,包括名為馬蒂納斯.阿皮尤斯(Martinus Apius)的人。事件足以反映葡萄牙人對荷蘭人的恐懼和仇視,因為一旦外交成功,他們將受到前所未有的阻礙了。一年後,可憐的阿皮尤斯百回到荷蘭後把慘案告諸天下,葡荷兩國之間的衝突升級至白熱化,雙方敵視態度已到了公開的層面。次年,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,這標示著葡荷戰爭(Dutch-Portuguese War)正式開始。一般人更視1601年的事件為荷蘭對澳門的首次入侵,雖然只是一次悲劇而已……
1603年,荷蘭艦隊司令懷布蘭德.范.瓦維克(Wybrandt van Waerwijck)再次嘗試向中國政府請求貿易權,同樣再次被拒絕。「敬酒不吃吃罰酒」,瓦維克決定對澳門發動進攻。可惜,他的「如意算盤」被颱風打散了,只在澳門海域俘獲了一艘滿貨的「黑船」。不過「塞翁失馬,焉知非褔」,瓦維克意外發現了地理位置較澳門更佳的澎湖群島,並試圖佔領當地,可惜被福建都司沈有容撃退了。其後,小康納利斯.馬特利夫(Cornelis Matelief de Jonge)於1607年,在攻打馬六甲 (Malacca)失敗後率領四艘軍艦第三度向中國求通商,途中經過澳門並進行偵察,結果被澳門兵頭(Capitão-mor)安德列.佩索阿(André Pessa)親率六艘戰船擊退。
荷蘭人在東亞的擴張,沒有爪哇地區那麼容易,某程度是由於中國和葡萄牙多次的阻撓。1609年,西班牙與荷蘭兩國簽署《安特衛普協議》(Treaty of Antwerp,又稱《十二年休戰協議》),連帶葡萄牙及其殖民地澳門也處於停戰階段。在短暫的和平中,風暴正慢慢地形成,十二年後的腥風血雨將洗禮濠江……
參考資料:
- Apius, M.(1604)。《1601年澳門事件》。《文化雜誌》,75,35 - 40。
- De Jonge, C. M.(1608)。《1607年中國沿海之航》。《文化雜誌》,75,48 - 51。
- De Oliveria, F. R.(2010 年7月)。《歷史片段和系統地理學:16 - 17世紀過渡時期歐洲關於中國南海的報告》。《文化雜誌》,75,19 - 30。
- Guerreiro, F.(1605)。《1601年荷蘭人突襲澳門》。《文化雜誌》,75,33 - 34。
- Loureiro, R. M.(2010年7月)。《沒有南部就沒有印度:葡萄牙人對荷蘭人來到東方的感受》。《文化雜誌》,75,1 - 18。
- 魯洛夫.勒洛夫斯(1606)。《1601年在中國海岸的雅克布.范.內克船隊》。《文化雜誌》,75,31 - 32。
- 《懷布蘭德.范.瓦維克1604年遊歷中國》(1607)。《文化雜誌》,75,45 - 47。
留言
張貼留言